程序性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時,對行政程序的合法性、合規性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所作出的具體行為。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程序性行政行為侵犯其人身權、財產權等合法權益,無法通過提起針對相關實體性行政行為的訴訟獲得救濟,而對該程序性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,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。本文深圳法律咨詢網將圍繞這一問題展開探討。
一、程序性行政行為的概念和特點
程序性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時,對行政程序的合法性、合規性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所作出的具體行為。它是一種“關于行政程序的行政行為”,其主要特點包括:
?。?)程序性行政行為是一種關于程序的行政行為,主要針對的是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,如違反程序規定、違反聽證規定等。
?。?)程序性行政行為直接涉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可能會對其產生明顯的實際影響,如剝奪其財產、損害其人身權等。
?。?)程序性行政行為通常是一種前置行為,即對實體性行政行為的前期準備、審查、審批等過程的決策行為。
二、行政訴訟的適用范圍和條件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規定,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,或者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,請求撤銷、改變或確認該行政行為的合法性,可以依照該法提起行政訴訟。
對于程序性行政行為的行政訴訟,應滿足以下條件:
?。?)當事人應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程序性行政行為侵犯其人身權、財產權等合法權益,對其權利義務產生明顯的實際影響;
?。?)該程序性行政行為已經對當事人的權利產生了實質性影響,且當事人無法通過提起針對相關實體性行政行為的訴訟獲得救濟;
?。?)當事人已經提起行政申訴或其他救濟程序,但未得到滿意的結果;
?。?)當事人已經在規定的訴訟期限內向行政機關提出書面行政復議申請,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,但已過了行政復議期限;
?。?)程序性行政行為已經形成定性決定,且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明顯的實際影響。
三、相關案例分析
1.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與徐某某案
徐某某因違反城市管理規定,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并被要求拆除違法建筑。徐某某認為該行政處罰決定存在程序性問題,向龍華區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,但未得到滿意的結果。于是,徐某某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龍華區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,并要求其賠償因行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。
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徐某某所提出的行政訴訟符合行政訴訟法的規定,其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已符合法律規定,但未得到滿意結果。同時,龍華區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也已經形成定性決定,對徐某某的財產權和人身權產生了實質性影響。因此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徐某某提起的行政訴訟,并最終判決撤銷了龍華區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2.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與王某某案
王某某因違反交通規定,被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并被要求進行罰款和停駛處理。王某某認為該行政處罰決定存在程序性問題,向南山區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,但未得到滿意的結果。隨后,王某某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南山區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,并要求其賠償因行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。
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王某某所提出的行政訴訟符合行政訴訟法的規定,已對其權利義務產生了實質性影響。因此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某提起的行政訴訟,并最終判決撤銷了南山區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3.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與張某某案
張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并被要求支付罰款和進行停業整頓。張某某認為該行政處罰決定存在程序性問題,向羅湖區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,但未得到滿意的結果。于是,張某某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羅湖區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,并要求其賠償因行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。
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張某某所提出的行政訴訟符合行政訴訟法的規定,其所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已符合法律規定,但未得到滿意結果。但是,由于該行政處罰決定所涉及的非法經營問題,需要具體的實體性行政行為予以處理,因此,張某某提起的行政訴訟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的規定,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不予受理。
四、結論
總體而言,行政訴訟是當事人保障自身權益的一種重要途徑。在實踐中,行政機關的程序性行政行為往往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,因此,深圳法律咨詢網提醒大家,當事人通過行政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必要的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對于一些需要通過具體的實體性行政行為解決的問題,行政訴訟可能并不是最優解。因此,在行使行政訴訟權利時,當事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救濟途徑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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